2015年12月13日 星期日

關於教育研究與寫作的一些思考


前言:小說可以作為博士論文嗎?

長久以來,習慣於現代知識與學術建置的我們,總是把「學術」和「藝術」,「研究報告」和「文學作品」嚴格區分,加以割裂,視為認識世界的兩種方式。這種對立,自古已然,柏拉圖想要把詩人趕出哲學家皇帝的理想國,亞里斯多德則則認為詩比歷史更真實,隱然已經為現今的糾葛留下伏筆。
然而,這種對立和切割目前早已不那麼涇渭分明了。有些學者(或學派)強調學術中必須有藝術涵養和心態;而文學藝術更早已進入學術殿堂,許多知識分子憚精竭慮的挖掘其中的微言大意。


一百年前,誰會想到研究小說也可以拿到博士學位?或者,一本小說也可以作為博士論文?課程大師Eisner曾經力主教育小說可以,也絕對夠格成為一本博士論文。而這個主張目前也已經在美國實現,甚至有論者主張研究要向後現代的小說學習(王恭志, 2002, . 261)
小說變博士論文的這個想法,正好可以作為我反思學術研究的一個跳板,一個聯想的起點。我們當然不諱言,大部分博士論文絕對沒有小說好看,少部分的價值更是不如市面上的暢銷小說。但是,爭論的重點不在這裡。
重點在於,小說的作者博士論文的研究者,兩者角色的可能重疊範圍有多大?小說的虛構本質、創造特權,與學術研究的證據本位、合理推斷之間,能夠有多大的交集?小說家的靈感來源、故事思維,與學者的理性推論、現象爬梳之間,又有多少契合或齟齬之處呢?什麼樣的小說,如何呈現的小說,才能成為學術論文?這種博士論文和目前的小說相比,有何異同優劣?
進一步問,小說可以成為博士論文(學術認可的表現方式)的話,那麼其他形式呢?自傳不行嗎?口述歷史呢?一部影片?一篇劇本?一首詩?一場表演?攝影?畫作?一幅設計?多媒體類型的超文本?一幢建築?一個實際改變世界的行動?
從上述的一些聯想來看,學術論文的表現形式其實僵化保守久矣。從大學老師斤斤計較與學術論文格式的更新(如APA第X版),以及某些學者較特出的論文表現受到審查者質疑的情形可見一般(蔡敏玲, 2001)
論文形式的革新(如以小說來作為博士論文),當然絕對不只是怎麼寫的問題。其中牽涉整個學術體制(如大學)、學術社群(如質性研究社群)對於知識與學術的認定與規範力場;學者的自我身分認同(如A/R/T對研究者角色的反思)和對於學術「書寫」的自覺和創造力。
更根本的,是學者本身對於主體和客體、理論和實踐的看法,對知識生產過程和用處的看法,對學術研究如何有效進行的看法,也就是不同學者所持的本體論、知識論和方法論信仰的不同,將影響整個研究的內容和形式。

學術研究的走向?

什麼是學術研究?以我的觀點來看,學術研究就是:發展系統性的知識和理論,用以解釋世界中人、事、物現象的各種建置(institutions)、社群(communities)、行動(action) 和表現(representation)
從大尺度的歷史觀點來看,東西方學術發展的走向,都有逐漸走向理性化的趨勢。近代西方的啟蒙時代以後,「理性」伴隨著科學技術躍進式的進展,徹底改變人類生活形態,目前幾乎已經成為的宰制人類心靈的獨斷意識形態。科學與理性的研究典範,不僅在自然科學的理論和實踐層面都獲得豐碩成果,同時挾其強大威力,更橫掃了近代的社會和教育研究領域,使得社會「科學」領域突然一下子都講起了科學和實證的語言。
雖然如此,但古希臘的七藝[1],和中國的六藝[2],在歷史環河中逐漸形成的古典式人文與藝術傳統,已然成為正典的一部分(如各大學中皆普遍設置文史哲、藝術、音樂等研究所)。此外,在高級文化的人文傳統之外,一些原本不登大雅的鄉里雜劇、戲曲小道也逐漸在近代市民社會的發展中,發展成與通俗文化的傳統,目前也登上了學術研究的臺面(如電影、卡通、漫畫、廣告、饒舌歌、宅文化等都成為「合法」的研究題目)。
同時,在自然科學方法凌駕一切之時,部分學者哲人(如Dilthey等人)開始倡議以不同角度與工具來研究人類生活的「人文科學」(或精神科學)。如此一來,便逐漸在實證主義的典範之外,開拓另一支詮釋的典範流派。到了二次大戰前後,以德國法蘭克福學派為濫觴的批判理論,強調理論與實踐的合一,重視現實與政治的批判,也逐漸與其他理論交流、交戰,並進而影響了學術研究建置的面貌。
就以上分析,目前社會和教育研究的學術領域所遵循或信仰的典範,雖然言人人殊,但大約不出「實證」、「詮釋」和「批判」三種(Bredo & Feinberg, 1982) 。不同於自然科學的典範邅變,具有以新的典範取代舊有典範的「革命性」(王恭志, 2002)。社會和教育研究領域,三大陣營之間仍然處於「各自表述」的共存情態。當然,以規模、勢力來說,目前三大陣營似乎仍然是實證最大,詮釋次之,批判最小。由於三者間在本體論、知識論和方法論上都有極大的差異,因此相互論戰、批判辯難所在多有,達成理解、妥協共識則少聽聞。
實證典範強調一個外在的、客觀的實體(reality),一位研究者只要僅守客觀、中立,便可以用科學觀察方法來擷取資料、形成知識和理論,我們也就可以對社會現象加以控制和預測。詮釋典範強調多種世界的可能性,不同群體與個人對於實在(reality)的感知不會相同,我們必須貼近「局內人」的觀點,以描繪出不同們「把握」世界的方式。至於批判典範,強調知識與理論的立場受制於物質與權力基礎,因此充滿了意識形態的偏折,與系統性的溝通扭曲。只有不斷的批判、對話,才能認清世界並採取行動。
這三種典範之間,難道沒有會通的可能?或許,在方法論的層次上,因為牽涉到對世界整體認識的根本信仰,所以實證典範很難和其他再者真正的對話和協商。而詮釋典範和批判典範兩者,除了對「多元相對」觀點互有歧見之外,倒是有許多可以相互借鏡之處。同時,時序進入後現代(當然是以歐美而言),詮釋和批判典範開始與女性主義、結構主義、後結構主義等理論交談、交鋒甚至交戰,形成相互糾葛的各種不同的關係。
教育研究,仍然陣營林立,眾聲喧嘩,十分的後現代。

語言學的轉向

改變社會或教育研究面貌的一個重要趨勢,是「語言學的轉向」(the linguistic turn)。在我的理解裡,語言學的轉向有兩層意義:首先是語言學方法的突破,促成學界以類似的思考來研究社會現象(將社會現象視為一種「文本(text)」);其次,是因為語言學的進展,學者領悟到用來描述社會、形成知識、書寫研究的語言都不是處於真空,也並非透明,而是深植於物質基礎,沾染了各種權力(將社會現象視為一種「論述(discourse)」)。
第一種意義的語言學轉向,或許可以追溯到Saussure(1986)的《普通語言學教程》,這本書提出符徵(signifier)和符旨(signified)之間武斷的、任意性的文化規約關係,並提示了一種研究文化現象的符號學的可能性。由此啟發了Roland Barthes(許薔薔譯, 1997)對於現代社會「神話」的分析。從此,摔角比賽、餐廳的菜單、雜誌封面的照片,都成為一種可以加以分析、研究的「文本」。而語言學、符號學(semiotics)方法,也影響到往後的文化研究(cultural studies)對於電影、電視和各種通俗文化及青少年次文化的普遍研究趨勢(Fiske, 1993, 1994)
第二種意義的語言學轉向,或許可以Michel Foucault的作品為代表。他發展出「考古學」和「系譜學」方法,追溯監獄、診所和瘋人院的論述演變,指出知識和權力的相互糾葛(朱元鴻等譯, 2004),同時也啟發了許多以批判論述分析(critical discourse analysis)作為工具或方法的研究。批判論述分析突顯對於「論述」的批判和分析,指出「論述」構成了社會和文化,從事意識形態工作,並包裝了權力關係(Rogers, 2004, p. 2)
語言學的轉向,提醒我們,語言作為一種「世界」與「我」關係的中介(medium),其實是一種不穩定的,充滿了意識形態的,因歷史文化而變動的「再現」(representation)。從三種研究典範來思考:實證科學的公式定型、數學模型、函數符號,都是對於世界現象的一種再現。然而在教育研究裡,這些統計所得的符號和算式的意義,如果沒有語言文字加以詮釋,意義便十分稀薄。
而詮釋和批判典範,大都使用語言文字來「再現」所研究的社會現象。雖然語言文字是目前社會最普遍的溝通工具,因此幾乎讓我們「忘了它的存在」。但語言絕不是透明的,反而是沾染著權力和慾望的。所以反思論述的形成,不論我們所研究主題的論述,或是自己書寫研究報告的論述,都是重要的工夫。
另一方面,即使人類倚賴語言如此之深。我們還可以設想,是否還有其他「再現」社會現象的工具。畢竟生命中仍然有一些無言可喻、不可言傳的時刻,我們還可以用哪些其他的符號、形式、類型的素材來表達、再現我們所知的社會現象呢?

教育研究的形式

        於是我們又回到開場白所提到的問題,教育研究的形式是否可以創新?可以新到什麼樣的程度?從另一個角度看,形式與內容是不可二分的,形式的創新必定關聯到內容的轉向。
在「人人皆言後現代」的今日,社會與教育研究的內容,已經從文化走向了政治(不再只是紀錄和描述,而是視社會現象為論述,挖掘其物質與文化的形成背景和權力關係),從主體走向肉體(不再只是研究人們的認知和態度,而是去探索身體的感性和慾望,開發另類的解放潛能),從研究走向了行動(不再只是收集資料,公佈呈現,而是將社會行動納入研究考量,或是行動者自行從事研究)。
用以上的命題為基礎,我們來考量創新研究書寫形式的用意。
先以「小說」來說好了,研究報告寫成一本小說,代表學者在追尋無法以傳統論文呈現,卻可以利用小說形式發揮的「再現」方式。為什麼是小說?因為我們羨慕小說家的自由,然而矛盾的是,身為學術研究者,我們的自由卻必須被限制。因為這牽涉到「紀實」與「虛構」的範圍和程度。用小說來寫論文,讓我想到Geertz (1973)所謂的豐厚描述(thick description)。或許,這位人類學大師對於研究報告書寫的理想,只有用小說形式才能達到。同時,也讓我想到了敘事探究(narrative inquiry),這個研究方法同樣也想從源遠流長的敘事傳統中,借取一些能夠彰顯「存在」的書寫形式。姑且不論研究者是否都具備寫小說的功力,問題的關鍵在於我們要如何在學術報告中借用「小說的邏輯」或「小說的智慧」。
暫且列舉幾項小說的特長:敘事時間變化(倒敘、插敘)、觀點轉換(全知、第一人稱、第三人稱觀點)、抒情寫景(寫實、隱喻、冷靜、熱情)、人物描寫(利用各種內外描繪與動作描寫來呈現人物)、故事鋪陳、夾議夾敘(如某些後現代小說所為)、多元聲音(如Bakhtin所倡議者)。簡單的考察一下,我們似乎可以說,以上小說的特長都是傳統教育論文無從得見的。僅有民族誌作品或許可見其中一二。
那麼,用小說寫論文,到底值不值得做?就上述而言,如果我們想要呈顯多面向的人生,出入人們的理性、慾望、內心、外在,那麼,小說體(一個包容性非常大的詞)似乎是值得教育研究者去追求的。只不過,學術研究再自由也得請求證據,小說家可以掩藏,甚至把證據丟掉,研究者卻得花一番心力,把自己的文獻、方法、研究工具和過程巧妙的「小說化」,免得畫虎不成反類犬,作為小說不好看,作為論文又不知所云。目前見到的學術論文,似乎以黃仁宇的《萬曆十五年》較為接近小說體,然而又十分自制,儘發揮夾議夾敘的史話潛能。
再看「報導文學」,面對報導文學,似乎常令質性研究者頗為尷尬。因為比起優秀的報導文學作家,研究者在民族誌故事上寫得沒有報導文學好看,心得觀點也不一定比報導文學突出。然而,類似於小說,我們應當要將注意力放在如何擷取報導文學的優點,挪為己用。這裡要強調的是,比起作家,不要和他們比文筆,比感性,而是要將自己的理論素養和比較反思呈現其中。或許,學習一些學者將理論「通俗化」(而非「庸俗化」)的小品文章,可以讓研究更為「文學」,更為平易近人,也更能夠將學術論文流通到學術的小圈圈之外。
這是一個跨越邊界與混種類型的時代。我們討論了小說和報導文學,但難道我們不能拍一部影片,寫幾首詩,畫幾幅畫,設計一項行動,來「寫」學術論文?上文說過,這不只是個人理念與創意的問題,更是學術社群與制度規範的問題,也就是典範制約與打破典範的問題。我相信只要是為了因應研究內容要求的趨力,研究論文的形式絕對會持續的創新和演進,只是時間早晚而已。

研究者的角色

        不同典範對研究者的期望和要求是不同的。在實證典範下,研究者只要問對問題,接下來保持客觀中立就好(能否做到就很難說了),因為他們還仰賴實驗、問卷、測驗等經過不斷測試修正的工具。然而在詮釋和批判典範下,研究者不再是一位不動心的客觀測量者,他們本身就是研究工具,他們本人就是批判和行動者。也正因為研究者賦有詮釋之務,批判之責,所以研究者本人既然不可免的,是一位富感情有慾望的作者,也是一位有立場的行動者,那麼,研究者自我的監控、反思和報告中的自我揭露(蔡敏玲1996)就顯得十分重要。
歸屬於詮釋典範的研究者,因為他們蒐集田野現場的各種文件、訪問在地的人士並轉譯為文字稿件,記錄各種制度、習俗、現象、故事。然後,重點是要從事「詮釋」的工作。雖然「解經」的工作已經不再是祭司們的專利,但是相反的,立志成為詮釋學者的人,卻必須時時磨利刀鋒(sharpen the saw),不斷反躬自省,追求互為主體(主觀)的理解,重視歷史和文化的脈絡,培養自己詮釋的「素養」(包括直覺、技巧和視野),以及書寫的技巧和功力。
或許有人會覺得這些要求未免過份,但是,如果我們要求實證主義派的學者必須熟悉所有統計方法背後的理論假設,培養正確的問題意識,並且適切的「詮釋」或「解釋」統計符號與數字。那麼,評鑑一位詮釋學者是否夠格,以上的要求實屬基本。最明顯的例子就是文學研究者(評論家),同樣從事文學文本的詮釋(及批評),不同學者的見解高下立見,文字層次有別。身為詮釋研究者,能不慎乎?
至於自許為批判典範陣營的學者,要求的層面稍有不同。因為研究者立志於成為Giroux所謂的「轉化」知識分子(莊銘貞審2007),所以要時時檢視自己的哲學信仰和政治立場,進行社會生活各個層面的意識形態批判,同時也不忘自我批判,持續的追尋個人解放和社會公義。從許多學者專業成就令人景仰,而政治見解卻令人不敢領教的情形看來,批判研究者最重要的美德,或許就是不斷的與不同陣營的人進行對話、爭論、協商、批判、串連、脫鉤,並且時刻接受他人的批判,並且進行自我批判。
詮釋學者已經開始放下身段,邀請「研究對象」一起參與意義的建構;至於批判學者,則更進一步,不僅與「對象」建立夥伴關係,更重視「賦權增能」(empowerment),以客為尊,甚至鼓勵行動者自己起身做研究。然而,我們不能忽視的是,以現今的情勢而言,研究者和被研究者仍然處於極度不對等的權力關係中。
我們必須反省的是,詮釋者是在呈現「局內人」聲音的時候,是否可能流於一廂情願或自說自話。批判者在為民喉舌之時,是否忘了代表的是自我的立場,還是研究對象的立場,研究報告裡,到底反映了別人的意識形態,還是自己的意識形態。研究當中,是否產生了語言的溝通扭曲和隱晦的權力關係?研究報告的呈現,是否淪為包裝過度的矯飾或故作鎮定的客觀?研究者有沒有適當的在論文中現身,如何現身,現出了什麼?
        也就是說,研究者必須時刻考量自己在學術研究中的戰略和戰術位置。而,正如戰爭一般,這些位置都可能是訊息萬變,或變動不居的。                                                                 

怎樣才算是一篇好的教育研究?

回到最初提出的「小說」和「博士論文」的對比,讓我們思考一下藝術和學術的不同分工。文學提出各種可能的存在情態,卻是以一種既強調個殊性(uniqueness),又彰顯普遍可能性(universal possibility)的方式。以充滿想像力和創意的態度,呈現一種多音並奏共鳴,情節自行演出的方式,以便描繪、詮釋、再現我們在歷史中的存在情境。總而言之,藝術和文學,以一種具象化的獨特篇章,來彰顯一種抽象式的普遍經驗(情感、認知、行動)。
而學術論文,卻著重在「字字有來歷」,強調證據本位和研究方法。不像小說隱藏了自身的本體講和認識論,而讓對白和情節說話。學術論文必須清楚交代自己的理論背景和個人立場。又由於典範的規約,格式的要求,學術論文傾向於產出面貌類似的產品。小說的讀者是開放性的,面向社會大眾;然而論文的讀者卻是封閉性的,屬於特定族群。
然而,如果教育研究論文的目標,從現象詮釋、歸納形成理論、演繹推論應用,朝向「以具象化的獨特文本,彰顯抽象式的普遍經驗」偏移,那麼學術論文就必須如前文所討論的,努力向小說或其他藝術學習。
雖然我花了許多篇幅在討論偏向「質性」的論文書寫。但是,「量化」與「質化」之「爭」,或質、量如何共存的問題,對於解答怎樣才是「好的」教育研究十分重要。有論者提出,「質性研究」和「量化研究」之分,並不屬於方法論(或典範)的層次,而只是「方法」層次。所以我們才會看到一些「混合方法」或「設計研究法」(design research)之類,企圖調和或併用質、量方法的嘗試和努力(Barab & Squire, 2004)
以粗淺的觀察來區分,量化研究較擅長找出大範圍(時間、空間或現象)的趨勢分配情形;質化研究較能夠聚焦於小範圍的人、事、物,描繪、詮釋、再現出豐富的相互關係。所以我們可以思考:是否有某些研究「天生」就比較適合質 」性研究法,某些則適合量性研究法?是否在不同研究方法下,詮釋或解釋的「力量」也會因此產生差異?如果說,質化、量化研究可以互補,問題在於釐清:到底哪些範圍可以互補?如何互補?可以補多少?又會留下多少空隙?
如果說,Denzin提出的「三角測量」,是為多找幾種方式(不論是理論、方法、或表現形式)來企圖貼近有如多面球體折射的「社會真實」,那麼,我們就沒有理由拒絕各種質性或量化的方法加入研究計畫中。而Kellner所論的多方法的社會研究也沒有理由忽略了量化研究歷年來累積的成果。然而這些都是理想,在企圖融合或結合質、量的過程中,我們將會面對不同典範思維之間的磨擦和矛盾。
如果我們以一個簡單的模型來表示學術研究過程,也許可以這樣表示:
現象-擷取-詮釋(解釋)-批判-行動
當然,這個模式流於線性(就算把行動後面加一個箭頭回來,形成一個循環也差不多)。但是可以大致可以找到三大研究典範的大約座落位置。要形成一個「好的學術研究報告」的規準,實證典範的信度、效度,恐怕不夠用。而Guba & Lincoln(1989)提出的可信賴性(trustworthiness)和真誠(authenticity)卻也有令人迷惑之處。倒是Schoenfeld (1992)所提出的三種規準:可信性(trustworthiness)、可靠性(credibility)和可用性(usefulness),似乎淺顯易懂,簡單明瞭。
但是,我們仍然必須分別討論質、量方法不同的可信性(信度)、可靠性(效度)。而可用性,更牽涉到不同典範之間的相異立場,所以在「無用之用」和「批判行動」的研究之間,如果去判斷可用性,將是學者的一大考驗。
身處於全球化、後現代、網路時代的我們,對於未來研究到底有何遠景?要從未來學的角度,提出整體的看法,目前的我力所未逮。然而,我可以想像,未來的研究,必然會走向質量並重的方法,同時也會整合各種研究所形成的資料庫(包括統計的量化資料和各種質性的文本資料),開放所有學者一起增補、分享這些資訊。同時,未來也將會走向多觀點/多方法的研究方式,延續著法蘭克福學派以降的科際整合傳統,跨越理論和方法邊界的研究只會越來越多。而因應著不同典範的內在要求,將來的學術研究,應該會同時注重知識性、政治性與美感,因而會有更好讀(貼近大眾),更好看(美學要求)更多元(不只能用小說寫論文)和更加與讀者互動的學術作品出現。
或者,到那時,讀者和作者之分已經沒那麼清楚了。

參考書目
王恭志(2002)。課程研究典範轉移之探析:從現代到後現代。國教學報,14 245-268
朱元鴻等譯(2004)。Steven BestDouglas Kellner著。後現代理論:批判的質疑 台北市: 巨流。
莊銘貞審閱(2007)。Henry Giroux著。教師是知識份子。台北:高等教育出版社。
許薔薔譯(1997)。 Roland Barthest著。神話學 台北:桂冠。
蔡敏玲(1996)。教育質性研究者請在文本中現身:兩項重要思慮。國民教育, 37(2)21-30
蔡敏玲(2001)。教育質性研究報告的書寫: 我在紀實與虛構之間的認真與想像。 國立台北師範學院學報14233-260
Barab, S., & Squire, K. (2004). Design-based research: Putting a stake in the ground. Journal of the Learning Sciences, 13(1), 1-14.
Bredo, E., & Feinberg, W. (1982). Knowledge and values in social and educational research. Temple University Press.
Fiske, J. (1993). British cultural studies and television. R. C. Allen (.), Channels of discourse, reassembled: Television and contemporary criticism (. 284-326). London: Loutl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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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ertz, C. (1973). The interpretation of cultures. Basic Books.
Guba, E., & Lincoln, Y. (1989). Fourth Generation Evaluation. Beverly Hills, CA: Sage.
Rogers, R. (2004). An introduction to critical discourse analysis in education. Routledge.
Saussure, F. D. (1986). Course in general linguistics. Open Court Publishing.
Schoenfeld, A. H. (1992). On paradigms and methods: What do you do when the ones you know don’t do what youwant them to? Issues in the analysis of data in the form of videotapes. The Journal of The Learning Sciences, 2(2), 179–214.



[1] 古希臘、羅馬的七藝為:文法(Grammar)、修辭(Rhetoric)、辯證(Dialectic)、算術(Arithmetic)、幾何(Geometry)、天文 (Astronony)、及音樂(Music)
[2] 在中國「六藝」指禮、樂、射、御、書、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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